为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,提高案件质量,提升司法公信力,安溪法院多举措完善案件评查机制,着力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,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健全案件评查机制,实现案件评查常态化。持续深化案件评查工作,总结审判经验,查找问题不足,成立审判质量评查委员会,并及时进行调整人员,每年开展案件质量、文书评查以及“四个精品”评选工作,评查范围分为专项评查、重点评查和常规评查,将发回重审、改判、指令再审等案件类型纳入重点评查。二是探索线上案件评查,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。依托省法院“统一案件监管平台”“泉州法院电子文档平台”开展案件质量线上评查任务,每名员额法官至少有一个案件纳入案件评查,实现员额法官“人人受评”。同时,以信息化助力案件评查工作开展,无需调阅纸质卷宗,法官通过线上查阅电子档案即可评查案件,实现被评查案件法官在线确认评查结果、异议反馈等,不仅提高了案件评查效率,也确保了评查结果的客观性。三是强化评查结果应用,坚持“奖优惩劣”。坚持问题导向,将评查结果向审判委员会汇报,对瑕疵或不合格案件,由审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对案件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进行追责,并把将评查结果纳入法官审判绩效考评。通过注重发现问题改进工作、注重总结经验指导审判实践,注重人案结合提升法官能力,真正发挥案件评查作用,以案管人、以案评绩、以案比能力、以案促公信。